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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开学初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

2023年02月17日 13:09  点击:[]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,搞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做好学校新学期各项安全工作,定于31-3日期间,对全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。

一、检查任务分工:按照“谁管理谁负责,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请各部门于223-28日对所属区域进行自查,具体任务分工如下:

1.教学楼:各分院按管辖范围负责检查。

2.实训楼:产教融合中心牵头组织各分院负责检查。

3.学生公寓: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各分院负责检查。

4.图书馆:图书馆牵头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城市轨道交通学院、机械工程学院、高铁综合技术学院、二期建设指挥部负责检查。

5.培训中心:培训(继续教育)学院负责检查。

6.体育馆:体育部、校团委负责检查。

7.行政办公楼:办公楼相关部门按所属区域负责检查。

8.食堂、商务中心、校园单体建筑及施工现场:后勤管理处、二期建设指挥部负责检查。

9.公共区域消防设施、消防控制室、学校道路、大门:安全保卫处负责检查。

二、检查内容:各部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重点部位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;各单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;是否存在违规动火动电、违规装修焊接的现象;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及危险品没有妥善安置;车辆安全、实验实训场所安全、网络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、疾病防控、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、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;校园治安巡查及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是否到位;各部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;校内建筑及后山林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;各部门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落实;应对极端天气预案措施是否健全有效;应急处置各项措施是否健全到位;燃气安全、建筑工地管理措施是否健全到位;各建筑单体防冰雪融化坠落相关措施是否健全到位;开学前相关准备工作是否健全完善。

三、工作要求:各部门要压实安全管理责任,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,对各自管辖范围进行全方位、全覆盖、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,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清单,立行立改,请各部门于228日自查结束后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打印签字后(按附件模板)报安全保卫处(吴穹),电子版一并上报。

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

20232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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