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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发现失密、泄密和窃密情况时应当如何处理?

2020年10月30日 13:24 保卫处 点击:[]

公民发现有以下失密、泄密和窃密情况时,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:

(1)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的。

(2)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的。

(3)发现有人盗窃、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的。

(4)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的。

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时,应立即拨打举报电话:12339,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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