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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建学院义务消防队的通知

2016年05月18日 10:19  点击:[]

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,为落实学院2016年行政工作要点,加强学院应对突发火情的处置能力,完善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决定组建学院义务消防队,队长张磊,副队长李春哲,成员包括:安全保卫处、学生处、院团委、后勤管理处、图书馆、实训与教育技术中心、培训中心、体育教研部和各系机关行政人员(不包括教师)。(各部门按照不低于部门人数70%的比例确定义务消防队员数量及名单,各部门70%人数不为整数时按进一人计算,如4人部门义务消防队为4*0.7=2.8应为3人)。

请各部门将义务消防队员名单按附件形式于 5月 24日 下班前上报安全保卫处消防科。

安全保卫处

2016年5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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